★ 114學年度第2學期離宿及115學年度第1學期進住事項公告Dormitory Move-Out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114th Academic Year and Move-In for the First Semester of the 115th Academic Year
📢 114-2學期離宿及115-1學期進住事項公告
(Please download the attachment to view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announcement.)
✅ 一、離宿時間 × 流程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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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時間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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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宿日期 |
6月13日(六)~6月14日(日) 09:00–12:00&13:00–16:30 |
可請同學或朋友代辦 (一樣須交還鑰匙、磁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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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宿生 |
依各宿舍規定 |
請出示暑期繳費證明後辦理 |
🧹 二、離宿操作流程 × 注意事項
📋 離宿步驟
- ✅ 清空房間、完成清潔及研宿浴廁與室友各選一半刷洗(含曬衣間、冰箱等個人物品全數帶走,房間檢查通過之標準,請參考附件各宿舍辦理離宿或退宿公告)、準備好退費單(下學期無續住者)
- 📝 找工作人員填寫「房間檢查預約單」
- 🚪 回房等待工作人員現場檢查
- 🔑 通過後歸還鑰匙磁扣,簽名登記「離宿登記簿」
⚠ 注意事項
- 清潔未通過 ➝ 每人自保證金扣300元,委由清潔公司處理
- 公共財物損壞 ➝ 全寢同學均攤賠償
個人財物損壞 ➝ 本人負責,保證金不足時通知家長補足 - 鑰匙/磁扣未繳回 ➝ 自6月14日(日)17:00起按暑宿以日計費,嚴重者取消下學期床位資格;鑰匙遺失 ➝ 自保證金扣700元;磁扣遺失➝ 自保證金扣100元
- 建議以「寢室為單位」合併預約檢查 ➝ 提高效率
- 可委由同性別同學代辦(攜帶鑰匙/磁扣/退費單)
🙋♀️ 委託他人代辦離宿者注意:
- 代辦人未於規定期限內協助委託人完成離宿 ➝ 委託人將自6月14日(日)17:00起按日計算並收取暑假住宿費
- 若代辦人遺失鑰匙/磁扣 ➝ 仍依上列標準由委託人保證金扣除
✅ 提醒:請妥善選擇可信賴之代辦人,並交代清楚離宿流程與交還物品責任。
📦 三、暑假行李寄放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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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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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資格 |
限具115學年住宿資格者,候補中者不得寄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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📅 寄放時間 |
6月13日~6月14日 09:00-12:00&13:00-16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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📍 地點 |
大學部宿舍&研究所宿舍皆寄放於「地下室指定區域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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📦 規範與流程 |
每人最多寄放4件(箱)需註記:姓名/學號/系級/聯絡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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⛔ 禁忌 |
禁放食物與貴重物品,未標記基本資料或逾期未領 ➝ 視同廢棄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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🕰 領取時間 |
9月5日(六)~9月6日(日) 10:00–12:00&13:00–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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🚮 未領處理 |
9月12日(六)09:00後未領者 ➝ 視同廢棄物清理處理,請自行負責 |
🚮 四、期末垃圾清運
- 📍 請依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公告時間處理垃圾
- ✅ 建議提前於平日使用夜間垃圾車清除
- ❌ 不得遺留食物/廢棄物於寢室、冰箱、公共區
💰 五、【退費懶人包】住宿保證金退費 × 退費單說明
📌 依下學期住宿狀況對照以下方式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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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況 |
處理方式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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🟩 已分配床位(確定續住) |
❌ 不需填退費單 ✅ 保證金自動保留 |
無需繳交存摺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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🟨 候補中/尚未分配床位 |
✅ 填退費單 → 由檢查人員註記檢查紀錄 📂 退費單註記後歸還給住宿生,由住宿生自行保管 |
候補成功 ➝ 退費單自行作廢; 若放棄候補 ➝ 放棄時繳回退費單(期限:開學2週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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🟥 確定不住宿 |
✅ 離宿當下填寫退費單並繳交 |
學校依申請資料辦理退款 |
📄【退費單下載 × 附件規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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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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📥 表單取得 |
➤ 住宿服務組網站 → 表單下載 →「住宿生退費申請暨退宿程序單」➤ 或至各宿舍信箱上方/櫃檯領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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🧾 檢附資料 |
請貼附「本人郵局或第一銀行之存摺封面影本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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💸 手續費說明 |
➤ 使用非郵局或非第一銀行帳戶 ➝ 退費時扣除30元手續費 |
🏠 六、115-1 開學進住說明
⏰ 進住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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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時間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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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5日(六) 9月6日(日) |
09:00–12:00 & 13:00–16:30 |
中午12:00–13:00不受理進住 |
📝 進住須知
- 🔒 僅限完成繳費者可入住
➤ 擅自入住者將依校規第十、十一條處理(申誡~大過處分) - 📋 報到時請出示:
- 學生證/身分證/健保卡/駕照/護照/居留證等
- 自行查詢房號(校務系統)後領取鑰匙
- 具低收入戶資格之住宿生,入住前依規定繳交住宿費(內含清潔費)。開學後「得」依住宿服務組公告期程申請擔任宿舍公益服務生,並於完成指定服務時數後,由學校退還其已繳交之自繳額住宿費;惟清潔費不列入退費範圍(大學部學生宿舍300元;研究生宿舍150元),故將自退還金額中扣除。另中低收入戶學生不適用本項退費規定。
七、冷氣費餘額退費SOP
請見公告說明:https://housing.ncnu.edu.tw/p/404-1081-27591.php?Lang=zh-tw




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 敬啟
115年5月20日
Notice on Dormitory Move-Out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114th Academic Year and Move-In for the First Semester of the 115th Academic Year.pdf
114-2大學部宿舍離宿程序.png
114-2研究生宿舍離宿程序.png
Graduate Dormitory Check-Out Procedures (English Version).png
Undergraduate Dormitory Check-Out Procedures (English Version).png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