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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2學期離宿及113學年度第1學期進住事項公告Academic Year 112, 2nd Semester Check-out and Academic Year 113, 1st Semester Check-in Matters

發佈單位 : 住服組 發佈者 : 陳承賦組員

112學年度第2學期離宿及113學年度第1學期進住事項

一、離宿時間及應注意事項

(一)離宿時間:

  1. 提早離宿日期:6月8日(六)至6月21日(五)10:00~12:00、13:00~16:30。(6月7日起每日下午13:00~16:30提供行李寄放)
  2. 規定離宿日期:6月22日(六)至6月23日(日)9:00~12:00、13:00~16:30(如果無法在時間內完成離宿,可將寢室鑰匙、磁扣(研所需含信箱鑰匙、吊牌)交給他人代為辦理)。
  3. 申請暑假住宿同學:請出示暑假繳費證明,依各棟宿舍說明辦理進住及離宿事宜

(二)離宿注意事項:

  1. 離宿請將環境進行清潔,帶走個人物品、冰箱內食物及曬衣間衣物,房間需完全淨空
  2. 寢室於最後一位同學離開時,若經清潔檢查未通過者,依本校「學生宿舍公約及違規處理要點」規定,將由同寢室住宿同學,每人住宿保證金中扣除300元抵償清潔費用並委由清潔公司打掃;遺留之物品或食物視同廢棄物清理。
  3. 寢室共用之財物有缺損者,則依缺損之財物價格,由同寢同學共同負擔自保證金扣抵;屬個人使用之財物有缺損者,則依缺損之財產價格,自保證金扣抵。如保證金不足抵扣財物缺損金額時,通知家長賠償。
  4. 寢室個人鑰匙、磁扣(研所需含信箱鑰匙、吊牌)須繳回服務中心,未依期限離宿繳回者,按暑假住宿收費標準自6月23日17:00起算,情節重大者取消下學期住宿資格。
  5. 請盡量以「寢室」為單位,室友相約一起填報檢查預約單,可以加速檢查效率!若無法在時間內完成離宿,可將鑰匙、磁扣及龍蝦扣(研所需含信箱鑰匙、吊牌)交給朋友代辦。
  6. 辦理程序:房間淨空→找工作人員填寫檢查房間預約單→回寢室打開房門等候工作人員→檢查合格後歸還鑰匙串、簽名
  7. 房間鑰匙串繳回管理員室後請務必填寫「離宿登記簿」,當作有無辦離宿之依據
  8. 如下學期不住(須於規定期限內線上完成放棄住宿者)退住宿保證金需將本人存摺封面影本(若非郵局存摺則須扣手續費30元)浮貼於本校住宿生各項退費申請單。

 ★住宿生各項退費申請暨退宿程序單下載路徑:住服組網頁→表單下載→各項退費申請暨離宿程序單或至各棟信箱(或櫃檯)上方索取

(三)暑假個人物品放置注意事項:

  1. 物品放置資格:因空間有限,以具有113學年度學生宿舍住宿資格同學為限,且以空間寄滿為止(113學年度未住宿者、還在等候補者,不提供寄放)。
  2. 時間:
    1. 提早放置:6月7日(五)至6月21日(五)每日13:00~16:30。(上午不受理)
    2. 規定離宿日放置:6月22日(六)至6月23日(日)9:00~12:00、13:00~16:30。
  3. 放置地點:女大-3號電梯B1、男大-3號電梯B1、男大-大交誼廳、女研-B1拉門處、男研-B1拉門處。
  4. 物品一律須打包裝箱(禁止存放食物及貴重物品)自行註明聯絡電話、系級、學號及姓名後始准放置。因空間有限,每人最多以置放4件(箱)為限,請妥善包裝避免物品受潮、散落,未依規定者不得放置,宿舍僅提供空間存放,不負保管責任,貴重物品請自行攜回,如權益損失責任自負。
  5. 物品領取時間:因行李數量眾多需加派人力協助,僅開放部分時段,請於9月7日(六)至9月8日(日)10:00~12:00、13:00~16:00向管理員(或工讀生)領取。
  6. 物品未註明基本資料,以致無法辨識為何人所有或逾期未領取者,一律於9月14日(六)9:00後視同廢棄物清理(因故無法及時領取者,務請同學代為領取)

(四)期末垃圾清運:請依環安衛中心公告辦理(建議先依平日垃圾車時間倒垃圾)。

(五)為確保桃米社區居民都能享受到清潔、可靠的自來水供應,本校攜手臺灣自來水公司,共同致力於改善當地水源,提供部分校地予

      自來水公司建置200噸配水池。埋設自來水管工程第2階段施工日期為113年6月11日至113年6月25日,本校汽車道將採半半工方式(封

      閉一半車道),請出入學生及家長注意交通安全。

二、進住時間及應注意事項

(一)進住時間:113年9月7日(六)至9月8日(日) 9:00~12:00、13:00~16:30(12:00~13:00中午休息時間不受理進住)

(二)進住應注意事項

  1. 完成繳費後方能進住,未經許可,而擅自進住者,除立即遷出外並視情節輕重,依校規第十條、十一條處以申誡至大過處分。
  2. 進住時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(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保卡或駕照或護照或居留證等)、告知房號(自行查校務系統),領取鑰匙。
  3. 住宿費已獲減免同學(具低收入戶資格同學)請另行繳交清潔費(大學部學生宿舍300元;研究生宿舍150元)並請於開學2週內向住服組登記生活服務學習時段

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  敬啟

113年6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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