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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學生宿舍申復評議委員申請公告

發佈單位 : 住服組 發佈者 : 洪萱恩校聘助理

113學年度學生宿舍申復評議委員申請公告

  1. 依據<<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宿舍申復評議委員會設置規定>>辦理。
  2. 公開徵求學生宿舍代表10人,評議會委員為無給職。學生宿舍代表由各棟宿舍住宿生自我推荐。
  3. 評議會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;委員對申復案件有利害關係者,應自行迴避;
    委員應以公平、公正、客觀精神處理申復案件,並需對案件保密,若委員有洩密或不當言行,
    由全體委員三分之二提起罷免,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予以罷免;委員期滿卸任後,
    由住服組製發服務證書,並予以敘獎;委員經考核前3名者,列為次學年優先床位保留分配,
    寢室由本校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
  4. 請上LimeSurvery填寫申請表  ( https://survey.ncnu.edu.tw/ls56/index.php?r=survey/index&sid=284147&lang=zh-Hant-TW
  5. 申請截止期限為113年9月26日(四)17:00,若有其他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 049-2910960轉分機 2361、2364 詢問 承辦人 洪小姐,或來信  dormi@mail.ncnu.edu.tw。

請務必詳細閱讀!

申請擔任宿舍申復評議委員,應確已瞭解學生宿舍相關之規定(包括學生住宿輔導辦法、宿舍生活公約及違規處理要點),
願意以公、公正、客觀精神處理申復案件,並對案件保密。如有違犯,必須立即放棄申復評議委員資格,絕無異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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