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2學年度學生宿舍特殊個案申請住宿注意事項

發佈單位 :

112學年度學生宿舍特殊個案申請住宿注意事項

一、依據本校「學生住宿輔導辦法」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,本校學生得以特殊因素,個案申請學生宿舍床位。

二、特殊個案申請分三大類:

(一)個人生理情況特殊,不適合在外租屋者。

(二)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、失蹤或罹患重傷病,或其他因遭逢變故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。

(三)其他特殊狀況,亟需住宿者。

三、下(112)學年度特殊個案申請自112年3月9日起至3月15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(臨時發生事變故者不在此限),有需要的同學請至住服組網頁—表單下載—「學生宿舍特殊個案進住申請表」自行下載,依表內所示勾選申請項目、備妥相關文件、請導師及系主任(所長)加註意見,於期限內送至住宿服務組彙整。

四、住宿服務組於申請截止後擇期召開學生宿舍特殊個案申請審查會,並於會後將審查通過及不通過之申請案,個別通知申請人知悉(為維護個人隱私,審查結果不另行公告)。

五、申請特殊個案同學,若同時登記抽籤並獲床位分配者,為簡化行政作業,本特殊個案申請將不再審查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