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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-1學期寒假住宿申請流程(12/19~12/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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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至住服組網頁=>宿舍生活=>寒暑假住宿申請=>下載寒假住宿申請表,請詳閱表上說明並填寫完畢。

2. 將申請表格送宿舍服務中心(男大宿1F)或住服組審核,審核通過即開立住宿繳費單。

3. 平日9:00-16:00持住宿繳費單至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繳費。

4. 進宿時,持繳費收據到服務中心依程序在寒假進住名冊簽名。

 

※請注意※

請詳細閱讀申請表件內容

申請期限:111年12月19日開始受理, 至111年12月26日16:00前截止,每人申請以一次且連續不中斷住宿者為限。

111-2 學期不住宿者:寒假住宿全期的可住宿期間為 1/15(日)17 點後至 2/7(二)16 點前,逾期未搬離個人物品者,則視為廢棄物處理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
 

超過規定時間(或申請時間)離宿者,依照遲誤天數收費,且需於離宿完成當日起算兩周內至出納組繳費完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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