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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

發佈單位 : 住服組 發佈者 : 洪萱恩專任助理

校內住宿優惠

1. 申請資格: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均 得向學校提出申請。

2. 辦理方式:

(1)符合申請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,各校應免費提供校內宿舍住宿。

(2)符合申請資格之中低收入戶學生,各校應優先提供校內宿舍住宿。

(3)本項住宿優惠期間應包含寒暑假等短期住宿。

(4)各校得要求前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。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,並得視生活服務學習情形作為下一次是否提供住宿優惠之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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