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學期離/退宿公告
本學年起,配合行事曆每學期週數調整為為16週,本學期可住宿日至12月27日(五),本學期亦只有收取16週住宿費。
離宿流程:※ 本年度寒假:因無規劃營隊住宿,故無申請寒假住宿者僅需將物品收納至衣櫃、抽屜內,其餘物品可裝箱置於座/床位,毋須淨空,依附件規定整理後,歸還鑰匙及磁扣即可。空床位將安排新住宿生,請勿佔用床/桌位。
※ 每年度寒假:未來仍須依當年度規劃,配合淨空或其他離宿措施。
- 規定離宿日期:113年12月28日(六)至113年12月29日(日)9:00~12:00、13:00~16:30 (每年均為寒假前2天)
- 每天中午休息時間12:00-13:00恕不受理離宿。
- 如果無法在時間內完成離宿,可將寢室鑰匙串及磁扣(研所需含信箱鑰匙)交給他人代辦,12月29日(三)16:30起逾期完成程序者須按日加收寒假住宿費。
- 申請寒假住宿同學:請依規定申請,入住時出示寒假繳費證明及學生證於名冊簽名,依各棟宿舍說明辦理離宿及進住事宜。
- 公共冰箱:本學期僅開放至12月15號,第15週起將淨空並晾置,期間暫停使用,未取走之冰箱內所有物品將依廢棄物清理。(各棟詳情另行公告)
- 垃圾車時間:(請事先於學期間平日丟棄至夜間垃車)
- 12月28日(六) 無收垃圾。
- 12月29日(日) 09:00-14:00各棟宿舍門口清潔員收取垃圾,請同學事先分類。(垃圾車時間依環安衛中心公告為主)
- 113-2學期不住宿者:需於12月9日前申請放棄113-2學期住宿資格(公告網址),已申請放棄113-2床位者,請於檢查房間清潔時繳交退費單(連結請點我),辦理人潮較多時,請耐心等候。(113-2有住宿者不需準備退費單)
- 研宿個人小冰箱:必須事先申請並繳費「寒假小冰箱使用費」,寒假才能將小冰箱放在房內。寒假期間不需使用者,可申請寄放小冰箱於宿舍倉庫。不論有無插電,小冰箱不得放在房間內,違者依公約處分並補收電費。
- 各棟宿舍離/退宿規定,請詳讀附件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