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-1學期宿舍離/退宿公告
(1)12:00-13:00中午休息恕不受理離宿。
(2)若無法在時間內辦理,可將寢室鑰匙串、磁扣及龍蝦扣(研宿需含信箱鑰匙)交給他人代為繳回。
(3)1/15的17:00起,逾期未完成辦理離宿程序者,計算當日寒假住宿費。
2.申請寒假住宿同學:請事先完成繳費,出示寒假繳費證明,依各棟宿舍說明辦理進住及離宿事宜。
3.已申請放棄111-2床位者,請記得於檢查房間清潔時繳交退費單(連結請點我)。
其他未盡事宜,請參考附件資訊